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是对妇女、儿童的尊重和关爱,也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但是通过调研发现,目前我县只有妇幼保健医院、高档酒店和个别关注女性职工的企业设立了母婴室,大部分旅游景点、商超、公园广场和女职工众多的企业都没有母婴室,即使有也非常简陋,远远达不到建设标准。为此,建议:
1、制度先行,将母婴室纳入公共场所建设规划。将母婴室的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并作为公共服务发展的硬性指标和文明城市检查的考核范畴,在建设公共交通、商场、星级酒店、医院等公共设施时将母婴室标注其中,从而推动公共服务向更加人性化和温情化的方向发展。
2、设立标准,为母婴室提供建设样本。母婴室基本的设施要有凳子、洗手池、尿布台、私密空间、醒目标识等。公共场所推广设立母婴室,可以根据地段的人流量大小而调整房间数量和大小,空间上应尽量有所隔离,确保妇女及婴幼儿的私密性,室内温度最好是恒温并做到清洁卫生。
3、宣传到位,提高全县保护妇女儿童意识。向各类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等发出倡议,引导各单位和企业自觉加强母婴室建设,改善育龄妇女工作条件,并把建设情况作为评选优秀企业、文明单位和先进工会组织的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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