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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村(居)、社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及运行相关制度规定的通知

 

作者:宝应政协              发布时间:2020-09-04

各委、办、室、各镇(区)政协工作组:

为保证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县委转发的《中共政协宝应县委员会党组关于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建好用好“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的实施意见》,现将村(居)、社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及活动的相关制度规则及程序性格式等印发给你们,请在村(居)、社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建设及活动开展时加强督促指导并结合实际灵活运用。

 

 

附件一:村(居)、社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规则

附件二:村(居)、社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会流程

附件三:村(居)、社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会组织架构

附件四:村(居)、社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会委员履职小组工作职责

附件五:协商议事会议成员登记表

附件六:协商议题登记表

附件七:协商议题公示

附件八:宝应县       协商议事会议记录

附件九:协商议事结果公示

附件十:“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相关文字素材)

 

 

宝应县政协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附件一:

 

村(居)、社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规则

 

基层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有效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保证基层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对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条 组织体系 设立村(居)、社区协商议事会议,作为协商议事工作平台。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召集人;联系该村(居)、社区的政协委员为指导员;村(居)、社区指定的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村(居)、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网格员、有关企事业单位代表等为协商参加人。

第二条 协商议事会成员 村(居)、社区协商议事会成员由辖区居民组成,可经组织推荐、群众推荐、自荐等形式产生,由各方面代表组成20-30人的人员库,经党组织审核通过。议事会成员原则上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党员不超过50%,公职人员不超过20%,女性成员要占一定比例,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可定期增补人选。每次协商议事会召开前,根据议题从人员库中选择议事会参加人员。

第三条 协商主体 协商主体由协商议事会成员、利益相关方代表、与协商议题有关的其他人员组成。每次协商议事会议,利益相关方代表不少于总人数的50%。

第四条 协商内容 凡涉及地方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可以进行协商,主要包括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公共空间治理、产业发展、乡风文明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生态环保、民生实事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等。

涉及党的政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事项不议;上级党委、政府有明确要求、明文规定的事项不议;须村民会议审议的事项不议;明显不公平的事项不议;属于个体矛盾、两方纠纷的事项不议。

第五条 议题提出 协商议题可党政点题、群众出题、社会征题、委员荐题等提出,由村(居)、社区“两委”会议进行讨论筛选、确定议题,报镇(区)党委和镇(区)政协工作组备案。

第六条 议题确定及公示 召开专题协商会议,应提前一周在适当范围内公示议题及相关事项。

第七条 协商会议 

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如确有需要协商的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会议。经协商未达成共识的议题,经村(居)、社区党组织批准,可安排再次协商,但一年内不超过2次。

会前:制定方案,明确协商主体,提前告知议题、时间,组织调研,收集情况

会中:采取实地观摩、现场协商、会议讨论、情况介绍、交流互动、意见确认、网络协商等形式

会后:梳理汇总协商意见,报村(居)、社区党组织,并报镇(区)政协工作组备案,将村(居)、社区党组织回复意见反馈议事会参加人员。

第八条 成果落实  对协商议事会达成共识的协商意见,村(居)、社区党组织审核后明确办理主体及要求,组织实施。对需要与县相关部门(单位)协商、协助解决的,可通过政协委员提案、社情民意信息或其他形式反映。

第九条 跟踪监督  协商结果实施及完成情况应及时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一周,并向议题参加人进行反馈。村(居)、社区协商议事会议确定专人负责监督协商结果实施情况。

 

附件二:

 

村(居)、社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会流程

 

1、确定议题

议题筛选:党政点题、群众出题、社会征题、委员荐题

议题确定:报镇(区)政协工作组、镇(区)党委(备案)

议题公示:协商议题公示提前一周公示

2、会议组织

 会前:

 制定方案:联络员根据召集人意见起草方案,报审确定

 明确协商主体:联系村(居)、社区的政协委员、议事会部分成员、  利益相关方代表、有关部门

 会前告知:向参会人员告知协商议题、时间

 组织调研:组织参会人员就协商事宜开展调研,收集情况

 会中:

 协商形式:实地观摩、现场协商、会议讨论、交流互动、

 意见确认、网络协商

 会议议程:介绍情况、代表发言、互动回应、总结汇总

 会后:

 汇总意见、公示反馈实施情况、资料收集整理

 3、落实问效

 有的现场解疑释惑、宣传引导、协商解决;有的会后督办促办、落实解决;有的以社情民意向党政部门报送,提请重视解决;做好议事结果的跟踪监督。

 

 

附件三:

 

 

村(居)、社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会组织架构

 

1、挂勾联系领导:(县、镇区领导)

2、召集人:村(居)、社区党组织负责人

3、指导员:县政协委员(xxx xxx)

4、联络员:村(居)、社区指定的相对固定工作人员

5、议事会人员库:(20-30人)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乡贤代表、辖区企事业单位员工代表、网格员,专业人员、利益相关方代表、部门负责人(根据议题确定)

 

 

 

 

 

 

 

 

 

 

 

 

 

 

附件四:

 

 

村(居)、社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会

委员履职小组工作职责

 

1、积极参加村(居)、社区协商议事会活动,广泛联系群众,引导协商议事会议成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打造学习交流、协商议事新平台。

2、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把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传递到基层民众中;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广泛征集社情民意,把基层共性问题反映给党委政府,汇聚民智,凝聚共识,实现双向发力,打造服务群众履职新平台。

3、在村(居)、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参与指导协商民主议事工作;积极推动相关人员参与协商,提高基层协商的质量和水平;助力基层党委政府落实协商结果,推动协商成果转化,打造协商民主实践新平台。

 

 

 

 

 

 

 

附件五:

 

协商议事会议成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方式

 

职业/职务

 

身份

1、党员;2、干部;3、公职人员;4、群众;

5、其他:         

(可多选,在序号前打√)

推荐意见

 

 

 

 

签名:                                

党组织

审批意见

 

 

 

签名:                                

 

 

 

附件六:

 

协商议题登记表

 

  年   月   日

提议人

 

议题名称

 

需解决问题

 

 

 

 

  

解决建议方案

 

 

 

  

 

 

 

 

 

 

 

 

附件七:

 

协商议题公示

 

(   年    号)

经(同级党组织名称)审核同意,现将近期拟协商议题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议题提议人:

二、议题名称:

三、议题主要内容:

四、协商议事时间:

五、协商议事地点:

六、参加协商议事人员:

特此公示 

 

年   月   日

 

 

 

 

 

 

 

 

附件八:

 

宝应县       协商议事会议记录

 

会议名称:        年第   次协商议事会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协商议题:

参会人员:应到   人,实到   人,到会人员名单如下:

 

 

会议记录:

 

 

 

 

 

 

 

 

 

 

 

 

附件九:

 

协商议事结果公示

 

(   年    号)

           提出的议题:                   ,已于         日,经 

               协商议事会议协商。现将协商结果公式如下:

 

 

该议题经协商已达成共识,协商通过。

(该议题经协商未达成共识,协商未通过。)

特此公示 。

 

年   月   日

 

 

 

 

 

 

 

 

 

附件十:

 

“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相关文字素材)

 

1、有事多商量 遇事多商量 做事多商量

2、倾听民声 反映民意 协商于民 协商为民

3、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关注民生 助推发展

4、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

5、协商议事会是咱老百姓自己的议事地方

6、真议事  解难题  重实效

7、察民情 解民忧 集民智 聚民心

8、助发展 促和谐 好商量 达共识

9、搭平台 建机制 善协商 解民忧 聚民心 促和谐

10、党委领导 政府支持 政协搭台 各方参与 服务群众

11、相互尊重,平等协商;遵循规则,有序协商;体谅包容,真诚协商。

12、党委政府的“好帮手” 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委员履职的“新平台”

13、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

14、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15、把小区事当成自家事来办,把群众事当成自己事来干。

16、谈谈热点事,说说烦心事,议议民生事。

17、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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