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纷纷采取了包括隔离、交通管制、推迟复工时间等各种防控措施,应该说,这些措施对缓解并最终化解疫情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由于疫情的多发性和扩散性非常强,因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也十分广泛,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的冲击较大,容易引发各种劳动纠纷,因而需要予以特别关注。以宝应县为例,近年来劳动争议纠纷存在以下特点:数量逐渐上涨。部分中小企业及服务业承受风险能力较弱,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时,会采取裁员、减薪、调岗等方式加以应对,甚至会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工资。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上升。2020年上半年立案受理102件,2021年上半年为186件,今年上半年为264件,同比增长42%。主体趋于多元。劳动者方面涉及到企业行政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的案件逐渐增多;高收入人群案件呈上升趋势;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兴职业中的纠纷时有发生。诉求愈发复杂。受疫情影响而产生的劳动争议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大致分为以下三种:一是要求支付工资的,包括推迟复工期间的工资、待岗生活费和加班工资;二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主要是企业经营困难或者和职工协商调岗降薪未果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三是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主要是疫情期间单位欠缴、漏缴和未缴等情况。调处难度增大。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劳动制度不健全、用工管理不规范,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在各类企业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合同履行义务、不缴纳社会保险、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随意克扣工资等。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者举证困难,使得调处难度增大。个别企业对仲裁存在抵触心理,加大了仲裁机构调处的难度。
积极预防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对于稳定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为此,建议:
1、部门联动,多元化解。人社及相关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调配合,共同为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提供保障。要加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平台和组织建设,积极会同工会、司法行政机关、工商业联合会、基层调解组织等,充分发挥联动工作机制实效,进一步加大沟通调解力度,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对重大劳动争议纠纷,及时通过电话、书面或座谈会等形式沟通,群策群力共同处置。
2、强化宣传,提高认识。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送法进企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使用人单位知晓规范用工的重要性,自觉履行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劳动者工资。同时,引导劳动者依法主张权益、理性表达诉求,从而从根源上减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发生。
3、加强指导,规范管理。化劳动者被动“上访”为人社部门主动“下访”,采取“小批量、多场次”的方式,主动赴企业宣讲疫情期间人社惠民惠企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维护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常态化加强对企业用工方面的规范化指导,针对一些企业存在的劳动合同文本不完善、用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以及个别经常发生劳动争议案件的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协商机制和劳资双方沟通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和纠纷。同时,围绕劳资双方普遍关心的问题,指导企业灵活协商,妥善处理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问题。
4、建立预警,做好防范。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劳动关系风险监测与研判,建立劳动纠纷预警机制,对高风险的企业重点关注,及时跟进被投诉举报企业的经营状况,监测其可能出现的劳动争议风险,一旦发现劳动关系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介入处理,及时化解纠纷,防止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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