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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城科学开发工作的调研报告

 

作者:县政协专题调研组              发布时间:2008-07-01

近日,我们围绕“如何抓住机遇,科学开发新城”进行了专题调查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城建设的概况及薄弱环节
  近年来,新城建设按照县委提出的工业化与城市化互动协调发展战略,强化建设“生态型园区、现代化城市”的理念,大力推进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全力打造“双百亿工业新区、十万人宝应新城”,取得了显著成效。环城经济圈逐步形成。“一区九园”形成了500亿元产业规模雏形,可容纳400家规模企业。市政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新城通行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完成了“七通一平”配套设施建设,西气东输天然气宝应出口工程已经动工,协鑫供热管道铺设完毕开始供热,柳河变电所、消防站等工程已经启动,污水处理厂和邰家河垃圾中转站已建成投入使用,文化、教育、医疗、商贸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生态特色逐步显现。初步建成宝曹路滨河、宝应大道、行政中心、淮江公路临城段等风光带和人民广场、清水口广场、白田公园、北河公园、花庄公园等绿化点以及道路两侧绿化带,对太清河、城市河、向阳河进行了疏浚,开挖了东阳河等河流。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新城开发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
  1、土地使用的集约化程度有待提高。一是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率偏低。用地上不同程度存在着投资额不足,投资强度偏低,不按合同约定条件使用等方面问题。用地方式上宽打宽用,有的项目预留了二期、三期用地,搞了很大的绿地、草坪,还有的甚至在厂区内种麦子,造成土地闲置低效利用。二是农民拆迁安置方式单一。目前宝应是扬州市唯一一家对农民拆迁安置仍采用安排宅基地的方式进行安置的县份,造成土地浪费,挤占了其他规划用地。三是园区内道路密度偏高。县开发区新区、耿耿工业园、安宜工业园等园区不同程度存在着园区内道路建设密度偏高,路基、路面、绿化带过宽等问题,既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也加大了建设成本。
  2、新城规划的集聚、辐射能力有待增强。由于对宝应大道与泰山路的区域用途定位不准,目前县行政中心北侧已失去了发展商务、三产应有的辐射效应,原先通过行政中心东迁提升该区域整体价值的构想将大打折扣。环城经济圈部分园区的规划前瞻性、科学性欠佳,产业发展方向不明确,项目引进上缺乏对产业发展具有辐射作用的龙头企业,因而难以形成整合优势和规模效应。园区内企业生产专业化协作程度低,同类企业间的联系松散,形不成规模集聚。
  3、城中村的改造步伐有待加快。一是村民住宅布局混乱、建筑密度高。安宜花庄、齐心、三里、东升、船闸、三团,开发区七里等村,村内既有住宅、商业用房,又有企业厂房,大都处于随意、混乱的布局状态。二是村民居住条件差,住房困难户逐年增多。长期以来对旧房翻建未形成统一的规划,使许多旧、危房无法实施改造,无形中造成部分居民生活质量下降。三是基础设施差,公建配套少。淮江公路临城段两侧“城中村”中,道路普遍狭窄,路面多年失修,路灯设施不全,地下管网布置混乱,环境卫生普遍较差。四是违章建筑多。许多农户在为拆迁中争取政府多赔点和砌房出租的想法下,在家前屋后违法新建了许多简易房屋,无形中增加了将来的拆迁成本,有的在没加固地基的平房上加盖简单楼房,造成房屋安全隐患。五是人居混杂,社会治安复杂。上述几个村均实行村居合一,既有本地村民,又有城市社区居民,更多的是外来务工租房者,社会治安管理难度很大。
  二、对科学开发新城的几点建议
  新城建设是加快我县工业化、城市化的重要举措,必须用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新城总体规划,调整工业布局,充分发挥新城的吸引力和辐射力,推动宝应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进一步高起点谋划好新城布局。新城总体规划应由县规划局牵头,组织开发区、安宜镇、望直港镇、泾河镇、黄塍镇一起共同参与制定。规划中要突出前瞻性、人本性和可行性,同时维护好规划的权威性。要合理规划确定区域功能定位,实现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引导企业分类进入园区,增强产业的集聚和辐射效应。发挥行政中心集聚、示范效应,将宝应大道以南,清水口以西,宝射河以北区域逐步打造成集行政、教育、医疗、商贸、居住为一体的行政、商务、居住中心。行政中心前、宝射河南地域要尽快制定控制性规划,严格禁止低标准、低水平的房产项目进入,严格控制农民安置房的建设,留出充分的建设空间,以在条件成熟时把该区域打造成品位较高的商住区。加快宝胜物流、亿丰商贸港等项目建设速度,逐步将京沪高速出口区域打造成集配载、集散、运输、信息传输为一体的物流中心。可适时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开发区北上南跨东进,安宜工业园北扩东联,为今后新城的拓展预留下发展空间。
  2、进一步加大土地集约化利用的力度。一是在工业项目用地上,建立土地利用测评机制。从宝应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各行业用地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制定税收与土地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挂钩政策,合理调整各行业用地结构,高效配置有限土地资源,努力实现土地开发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对拟落户开发区投资规模小于5000万元,投资强度低于250万元/亩,注册资金低于120万元/亩的项目一律不予单独供地。对环城其他工业园区投资规模小于2000万元,投资强度低于200万元/亩,注册资金低于100万元/亩的项目一律不予单独供地。对工业集中区投资规模小于1000万元,投资强度低于150万元/亩,注册资金低于75万元/亩的项目一律不予单独供地。对工业项目容积率低于0.7,建筑系数低于30%,绿化率高于20%的项目一律不予单独供地。对不予单独供地的项目可通过租赁标准化厂房或其他办法予以解决。轻工、电子、食品、医药等行业厂房必须在二层以上。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二是在全县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由县委、县政府出文,对原投资强度低的企业督促其追加投资,对征地两年不开发、不建设的依法收回。三是在农民拆迁安置用地上,可采用农民公寓安置。农民公寓安置是集中解决农民房屋拆迁安置的最佳方式,符合国家集约用地、节约用地的要求。可由县委、县政府出台《县城规划区内农房拆迁安置补偿意见》,明确拆迁安置方式由原来安排宅基地转为农民公寓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提倡货币补偿安置。四是拆迁工作要超前。按照城区总体规划,在项目、道路建设之前,房屋拆迁工作可先行操作,以节约拆迁安置成本,减少各级干部工作难度。
  3、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一是将“城中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纳入城市市政管理范畴,便于统一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二是完善“城中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对于水网、电网、道路交通等设施改造和建设,要制定改造计划,分批进行改造。同时,可借助全县推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之机,重点解决小区物管所需的硬件设施,改善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三是加大综合管理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引导城中村居民,增强社会公德意识、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自觉遵守管理制度。对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安和城管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制止、杜绝违法乱建行为。四是合理开发。对有条件的“城中村”,可以按照节约、合理利用土地和集中居住的原则,自筹或引进外来资金,拆迁“城中村”中分散的住宅,高标准地集中建设高层住宅,适度提高建筑的容积率,大幅度降低“城中村”房屋的密度,扩大“城中村”道路,增加市政公用、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工程和公共活动空间等配套设施,强化生活居住功能,提高城市化水平。
  4、进一步理顺环城经济圈管理体制。县委、县政府要建立“环城经济圈建设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定期听取各园区建设发展情况汇报,遇重大问题则随即召开联席会议,切实研究解决园区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理顺各园区与政府各部门的关系。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园区工作的指导,简政放权,确保园区高效运作;财政局、国土局、工商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在园区内或成立分支机构,或派驻人员办公,明确在园区内行使的职责和职权,接受园区的领导,保证工作高效灵活,支持园区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园区应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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