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全县政法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积极探索队伍建设新举措,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政法队伍的满意度逐年提升。
一、政法队伍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是主题活动深入扎实。政法各部门围绕上级部署要求,注重思想政治工作的经常性、针对性、有效性,先后开展了“公正执法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推进能力作风建设等系列活动,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责任意识、进取精神得到进一步加强,为提升政法干警整体素质奠定了基础。
二是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政法各部门注重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抓好领导干部的“菜单式选学”、干警的岗位培训以及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工作,大力开展业务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县公安局增强一线民警实战能力,针对弱项强化训练,加大考核提升质量。县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注重在职人员的学历教育,着力培养专家型人才,现本科以上学历占62%,其中硕士研究生35人,有一批人被吸纳到省、市专业人才库。
三是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政法各部门逐步建立了思想教育、人事管理、内务规范、执勤执法等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奖惩兑现,促进了各项任务的完成。同时,全面做好现行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不断完善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法制度体系。
四是队伍形象得到展示。政法各部门切实加强队伍的思想和执法作风建设,不断深化警政、警企、警民三个零距离的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注重经常性,面向社会、“开门评警”注重针对性,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创先争优氛围注重导向性,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近3年来,有68个集体和106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其中省级以上占28%。
二、当前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尽管这几年政法各部门持续不断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广大干警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队伍整体形象有了显著改善,队伍建设步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少数干警思想不够稳定,工作劲头和创新精神不强。少数干警理想信念淡化,责任心不强,创新意识不强,满足于混日子,工作得过且过,没有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缺乏敬业奉献精神。如在农村的基层政法单位少数干警思想波动大,想法多,不是找关系想进城,就是想离城区近一点,不是埋怨人手少,就是强调各项保障不到位,工作缺乏热情,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任务完成标准不高。
2、少数干警服务意识、执法素质、工作作风、整体形象不适应工作要求。少数干警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对人民群众态度冷漠、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仍未根除。少数干警存在着不会干、干不好的现象,缺乏独挡一面和一专多能的能力,缺乏与群众沟通协调的本领,执法水平低,执法随意性较大,工作质量受到了影响。
3、执法监督不到位。有的部门保护主义作祟,对违法违纪者查处不主动、不及时,特别是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存在监督不力的现象。严把进口、畅通出口的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仍不健全,出现了优秀人才难引进,合格人才有外流的趋势。
上述问题从客观上讲,既有社会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大环境的影响,也有工作压力大、任务重、警力不足、保障困难等方面的制约;从主观上讲,既有政治素质的影响,也有业务素质的缺乏,还有技能、体能的不足,往往只注重“立规矩”,不注重“守规矩”。
三、当前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建议
面对党和政府的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盼,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政法工作任重道远。为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法队伍建设应围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充分体现对罪犯要狠,着力解决不作为的问题;对人民要亲,着力解决乱作为的问题;对自己要严,塑造干警整体形象,全面增强和彰显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精心打造“和谐政法”,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思想保障。
1、注重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着力抓好三项教育。一是通过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干警学会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科学发展观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到真学、真信、真用,打牢坚定理想信念的共同思想基础,从根本上解决好精神支柱问题。二是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干警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核心和精髓,彻底摒弃那些过时的、错误的、不符合法治进步要求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为民、公正、公平、公开、统一、人权、正义、效率、文明、和谐等理念,并自觉地用以指导执法实践。三是通过职业道德教育,自觉克服态度粗蛮、方法简单、居高临下的做法,正确处理和合理兼顾国家、社会和公民三者之间的关系,既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又立足于稳定社会,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注重能力作风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巩固能力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成果,力求从思想理念到管理效率、管理水平都有新的突破。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制度,积极探索推进干部任期制、岗位培训制、引咎辞职和责令辞退制度,畅通“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道,形成“人人在管理之中,人人自觉接受管理”的局面。把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在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工作环境的基础上,从多方面体现人文关怀。重视加强机关、基层结构性交流,大力推进跨警种交流,着力培训一支专家型的法官、检察官、警官队伍,尤其是将那些学历高、能力强、一线经验多的青年政法干警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扩大公检法司内设机构及基层单位负责人职务高配的范围。二是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责任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政法工作第一线,并向8小时以外延伸,向干警家庭延伸,向干警社交圈延伸,确保队伍的纯洁性。三是培植创新型、实干型团队。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重点培训法律知识、岗位业务、科技信息等干警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尤其是一线干警学会既办案、又调解,掌握社会动态,研究产生社会矛盾的症结,成为业务上的专家,党群、干群联系的纽带,社会的“百事通”,群众的贴心人。组织干警到群众中去,通过判决案件、调解纠纷、预防矛盾的有机统一,从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上强化法治手段;通过开辟网上专栏,介绍成功案例,增强法律的直观性和可读性;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六进”活动,增强法律宣传的覆盖面,促进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通过开设法治文化广场,营造全民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3、注重监督体系建设,打造诚信政法。一要强化领导班子的龙头作用。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并提倡“三首先”:即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首先做到;要求一般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领导首先不做。二要强化典型的示范作用,大力培养、选树、宣传系统典型,尤其是青年干警典型,通过组织典型事迹报告团,举办典型事迹座谈会、报告会和理论研讨会,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在全系统乃至全社会营造出一种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优化政法干警健康成长的环境。三要强化组织保障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法系统监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建设一支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相结合的监督员队伍,进一步明确任职条件、严明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四是强化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在接受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与监督的同时,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窗口”单位公开办事规程、设立意见箱(簿)、开通举报电话、开展“开门评警”等一系列活动,并从最敏感的执法部位、最容易出问题的执法环节入手,实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形成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畅通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渠道,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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