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的建议
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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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社法委、提案委
发布时间: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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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健身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健身路径进社区,是造福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宝应县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行动方案》要求,着力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在主城区新建和完善了健身路径24套,健身器材300多件,城市居民开展健身活动的条件得到良好改善。然而,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大多使用频繁,而且维修资金明显不足,一些公园、绿地、广场的体育设施甚至处于超期服役和“带病”工作状态,加之室外长时间的日晒雨淋,健身器材损毁较为严重,既影响了广大市民锻炼效果,又埋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亟待引起各方重视。
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健全机制,推进公共体育设施长效管理。只有管理好、维护好健身路径,才能真正做到惠民利民。建议县政府把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重点民生项目,逐年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的更新换代。注重建、管、用并重,建立由体育主管部门、安宜镇及各社区参加的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围绕提高设施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按照属地负责、社会共管原则,明确责任分工,理顺管理机制,健全和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安装、验收、巡查、维护、报废制度,切实消除健身安全隐患,确保公共体育设施管好用好。
二是加大投入,提供体育设施管理财力支撑。健全公共体育投入机制,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同时,将健身路径纳入社会公共资产管理,建立健身设施管理维护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公共体育设施日常维护的经费来源,确保健身路径不再“患病”,健康运行。
三是强化指导,提高市民健身安全管理服务。积极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激发体育组织活力,促进体育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和健身设施共享发展。体育主管部门要广泛组织开展体育进社区活动,通过专题讲座、技术指导、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正确的健身理念,掌握科学的健身技能,开展寓教于乐的健身项目和健身活动,并切实增强市民自觉爱护公共体育设施的意识,真正将体育健身工程打造成方便群众运动、增强市民体质的惠民工程、安全工程。
(社法委、提案委)